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款: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之规定,经中共巧家县应急管理局委员会研究决定:
兹有瑞鑫烟花爆竹连锁店茂租镇002 张兵红户持有编号为(滇)LS〔2021〕03624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正副本,该证书有效期自2021年2月22日起至2023年2月21日止。现依法给予注销。
特此公告。
巧家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