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5年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入住条件审核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5-03-21 | 来源:巧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访问次数:

为切实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及新就业人员的住房困难,根据《巧家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巧家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巧政发〔2017〕28号)文件要求,结合《昭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8个部门和单位关于转发云南省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昭住建联发〔2024〕9号)精神,我县2025年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第1批次共受理申请书100份,经过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税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水电移民服务中心、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八个职能部门联审及申请资料审核,不符合入住条件的申请对象25户,符合入住条件的申请对象75户。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入住条件的申请对象

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入住条件的申请对象25户。其中,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有在办企业、个体工商户工商注册资金大于10万元的5户;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在县城区内拥有私有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15㎡的2户;属于搬迁安置人口且在黎明、七里、北门、天生、邱家屿五个城区集中安置点范围有安置房的1户;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拥有机动车辆不能提供车辆价格证明资料的14户;申请人务工地点未明确在县城所在社区范围内的3户。(详见附件1)。

    二、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入住条件的申请对象

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入住条件的申请对象75户(详见附件2)。

三、摇号分配

分配时间待公示期满后另行通知。

    四、公示期

本次公示期为5日历天(2025年3月21日起至2025年3月25日止)。

五、相关事宜

公示期内,申请对象可在巧家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查询。若申请对象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保中心(移投大厦五楼)反映;同时接受广大群众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870-7122583。

 

附件:1. 巧家县2025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联审不符合承租条件公示表 .xlsx

                    2. 巧家县2025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联审符合承租条件公示表 .xlsx

                               

 

 

                       巧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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