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巧家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巧审报〔2022〕4号)要求,我局共涉及8个方面12个问题,截至目前,均已全部整改完成,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以前年度未整改的问题
存在问题1:存量资金4854748.63元,未及时清理上交财政问题,已整改1397870.00元,未整改3456878.63元(2015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专项资金2077513.41元、2015年重点退耕还林地区基本口粮田建设专项资金94305.73元、2015年易地搬迁专项资金发改局结余1285059.49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根据巧审报〔2018〕1号审计报告反馈问题,2015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2077513.41元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上交财政,截至2022年3月审计时发现该问题仍未整改完毕,该项目已完成各项建设内容并通过县级验收,因2018年3月审计时项目尚未完成竣工结算,现根据实际情况对资金支付情况重新梳理,项目到位资金7800000元,累计支付7170971.86元,结余资金629028.14元,已于2023年2月17日将结余资金上缴县财政。
根据巧审报〔2018〕1号审计报告反馈问题,2015年重点退耕还林地区基本口粮田建设专项资金94305.73元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上交财政,截至2022年3月审计时发现该问题仍未整改完毕,该项目已完成各项建设内容并通过县级验收。因2018年3月审计时项目尚未完成竣工结算,现根据实际情况对资金支付情况重新梳理。项目到位资金1500000元,累计支付资金1445654.54元,结余资金54345.46元,已于2023年2月17日将结余资金上缴县财政。
根据巧审报〔2018〕1号审计报告反馈问题,2015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专项资金发改局结余1285059.49元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上交财政,截至2022年3月审计时发现该问题仍未整改完毕,因2018年3月审计时尚未完成竣工决算,现根据实际情况对资金支付情况重新梳理,巧家县2015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到位中央预算内资金9210000.00元,资金到达县财政后由巧家县发展和改革局申请财政支付给施工单位,该项目4个标段已全部完成结算,累计支付资金5403302.10元,项目结余资金3806697.90元,巧家县财政局于2015年末共收回巧家县发展和改革局未使用完的额度结余资金4576217.81元,本项目结余资金已全部收回财政统筹管理。
二、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方面存在的问题
存在问题2:无预算列支巧家县搬迁安置局养老保险个人缴费87884.88元。
经核实,发改局2021年将公用经费用于列支巧家县搬迁安置局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个人扣费87884.88元。2019年至2020年巧家县搬迁安置局财务由发改局代管,在2020年社保缴费时,发改局误将该资金用于缴纳县财政应拨未拨职工养老保险金单位缴费,直至审计时,县财政拨付的职工养老保险金单位缴费才拨至2019年9月。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巧家县搬迁安置局于2019年3月成立,暂并入巧家县发展和改革局进行会计核算,7名在职人员因新机构成立养老保险系统未参保,2019年5月至2020年12月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个人部分财政暂扣入巧家县发展和改革局养老保险专户,金额共计87884.88元。巧家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4月16日误将巧家县搬迁安置局扣入经费缴纳了财政尚未配套的2020年1月、2月养老保险单位部分。2021年1月巧家县搬迁安置局进行独立核算,于2021年4月申请划拨2019年5月至2020年12月7位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个人部分,因当时县财政拨付的职工养老保险单位部分才拨至2019年8月,只能暂用巧家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经费归还巧家县搬迁安置局,已对该笔资金列支情况作出详细说明。
存在问题3:工程决算不及时。
经检查,县发改局2015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中央预算资金8150000.00元,涉及巧家县药山镇大村村中云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及巧家县马树镇老箐村长海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等四个项目,总投资5260000.00元,实际完成投资5005807.01元(药山大村1349815.82元、马树镇老箐村1126635.04元、红山安邦村1419576.53元、红山社区大弯1040018.91元),2016年11月项目全部完工,于2018年6月全部交付使用。截至2022年4月审计时仍未办理财务决算,项目支出3772200.47元,尚有结存资金4377799.53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发改局党组高度重视,通过专题会议研究,联系有关人员梳理清楚项目基本情况,巧家县2015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到位中央预算内资金9210000.00元,资金到达县财政后由巧家县发展和改革局申请财政支付给施工单位,该项目4个标段已全部完成结算,累计支付资金5403302.10元,项目结余资金3806697.90元,巧家县财政局于2015年末共收回巧家县发展和改革局未使用完的额度结余资金4576217.81元,本项目结余资金已全部收回财政统筹管理。
三、非税收入征缴方面存在的问题
存在问题4:未按规定上缴利息收入43076.51元。截至2021年,发改局有利息收入43076.51元(2020年国债资金利息收入24092.74元、地方专债资金利息收入18983.77元)未上缴县级国库。鉴于该问题发改局已在审计期间进行了整改,本次审计将不再进行处理。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已收集上缴凭证,并对非税收入征缴举一反三进行清理,及时依法依规上缴,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四、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存在问题5:未对已完工石漠化项目进行资产核算及移交管理3,172,476.96元。
截至2021年,发改局2014年至2015年和2017年至2018年已完工石漠化项目未进行资产核算共计3172476.96元,至2022年4月审计时仍在“在建工程”科目核算,而未将形成资产的在建工程转入“公共基础设施”核算及移交使用单位进行资产核算,工程完工已验收并交付使用。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已对未进行资产核算的石漠化项目进行认真清理,已收集2014年度、2015年度、2017年度石漠化水利工程资产移交表,将形成资产的“在建工程”转入“公共基础设施”进行会计核算,现已完善2014年度、2015年度、2017年度“公共基础设施”移交相关手续。2018年度石漠化项目已按照项目资产现状进行移交,并于2023年3月29日进行了资产入账登记。
存在问题6:固定资产账账、账实不符。
经检查,发改局2018年用移民资金购置笔记本电脑13600.00元,未进行固定资产核算及登记固定资产卡片账;2021年发改局购置电脑及打印机等办公设备31800.00元,未进行资产卡片账登记;2021年发改局无偿调拨巧家县搬迁安置局和东坪社区资产合计207371.44元,固定资产卡片账未登记减少资产。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组织人员对单位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清理核实,已对未进行资产核算的13600.00元补记资产;2021年购置电脑及打印机等办公设备31800元已进行了资产卡片账登记,已对无偿调拨巧家县搬迁安置局和东坪社区资产合计207371.44元进行固定资产卡片账登记和完善跨部门调拨资产相关手续,做到单位资产账账、账实相符。
存在问题7:未按规定核算政府储备物资1,549,500.00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已对购买应急储备物资相关使用情况进行收集汇总,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了账务调整,正确核算单位政府储备物资。
五、存量资金方面存在的问题
存在问题8:未按规定上缴项目结余资金1888270.85元。截至2021年,发改局2017年至2018年石漠化项目工程已完工交付使用,工程款已支付完毕,项目结余资金1888270.85元未按规定上缴县财政。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已于2022年8月29日将项目结余资金1888270.85元上缴县财政,今后将严格按照规定管理项目结余资金,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六、行业扶贫方面存在的问题
存在问题9:提前扣回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贷款本金14122695.85元。经检查,发改局2020年8月至2022年3月提前扣回2018年巧家县户用光伏扶贫项目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本金14122695.85元,收回资金由发改局核算管理。2018年巧家县户用光伏扶贫项目于当年6月30日实施完毕,贷款于2022年8月开始偿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根据审计反馈问题及建议,我局及时将审计反馈意见反馈县农行,要求县农行严格按照审计要求,不再向建档立卡贫困户扣取扶贫贷款本金,并督促县农行在2022年到期偿还贷款时,先将已扣回资金及利息收入用于偿还贷款,不足时再向农户收取。2022年10月9日,巧家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行、县供电局、巧家中联新能源有限公司召开巧家县户用光伏提前扣取贷款本金整改工作会议。我局于2022年9月25日印发了《巧家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巧家县户用光伏扶贫项目提前扣取贷款本金实施方案的通知》。一是由县农行提前按月扣足农户贷款本金,扣取金额暂存县发改局,到年度还款时,由农行申请划拨扣款农户后扣收还本。二是在2022年11月20日(第一次还款日),完成前期预扣资金的全部清算,于2022年11月20日,按照预扣台账登记金额将预扣电费兑付至户用光伏农户的农行账户,并扣划偿还贷款,超过贷款本金部分的金额留存农户农行账户,为农户实际收益。届时,县发改局用于临时储存专户上已扣收资金将清零。三是自2022年12月起,按月全额扣收光伏结算收入,直至足可偿还2023年本金1666.67元止。如此按年推进,以每年11月20日为一次清算时点对户用光伏发电资金进行清算。四是要求巧家县中联新能源有限公司加快推进户用光伏发电收益不足问题的整改,保障农户能按期还款并达到预期收益。
存在问题10:未按规定上缴非建档立卡贫困户财政贴息资金21139.43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已于2022年9月10日将该笔财政贴息资金上缴县财政。
七、往来款项方面存在的问题
存在问题11: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
经检查,发改局至2021年末,“其他应收款”—应收县财政国库股额度1,122,590.00元(2009年结转);其他应付款余额中有代扣代缴养老保险119,097.44元(个人部分58,283.44元、单位部分60,814.00元)、职业年金个人部分55,578.32元未及时清理缴纳。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已完成“其他应收款”—应收县财政国库股额度1122590.00元(2009年结转)清理核实,已将审计整改佐证资料送达审计组。
其他应付款余额中代扣代缴养老保险119097.44元(个人部分58283.44元、单位部分60814.00元)、职业年金个人部分55578.32元。经详细查阅2016年至2021年养老保险账户明细账并到县人社局拷贝了发改局2016年1月至2022年9月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险种缴费明细,结合单位工资发放清册进行核对,采用倒查的方式逐期清理核实。根据县人社局发布的关于社会保险历史欠费数据核实确认的通知,对提供的各险种欠费数据,以云南省电子缴税凭证为依据逐期核实确认,结合此次欠费数据核实确认对其他应付款余额清理核实,采取对单位养老保险专户县财政拨入各险种金额、县人社局系统推送实际缴费金额、社保缴费明细、工资花名册扣费明细4个方面数据进行比对,2023年5月5日,发改局党组针对审计整改问题召开专题会议,组建了清理代扣代缴保险其他应付款余额的工作小组,明确了工作思路,采取对其他应付款中各险种余额分年度清理,已将其他应付款中各险种余额形成的主要原因及构成明细作出详细情况报告。
待县财政配套2020年1月、2月、3月、10月养老保险单位部分资金后完成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巧家县搬迁安置局职工2019年5月至2019年8月单位欠费部分20629.12元,因县搬迁安置局已独立核算,由其自行向财政申请资金缴纳,配套至发改局的指标作为存量资金上缴财政;二是上缴县财政拨入我单位实际缴纳费款后结余金额66161.76元;三是完成暂用单位办公经费划拨巧家县搬迁安置局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个人部分87884.88元的整改工作。截至2023年12月31日县财政配套了2020年1月、2月养老保险单位部分额度共计78014.08元,结余指标已由财政收回。
八、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
存在问题12:未按规定核算财政拨款收入30,000,000.00元。经核实,发改局2021年将县财政局拨入地方专债-物流园区项目资金3,000,000.00元记入“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已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规定,调整会计科目,正确核算资金收入。
巧家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