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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9号(总第111号)2023年财政审计项目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3-12-29
来源:


巧家县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巧家县审计局于20233—6月,对巧家县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地方财政预算批复、预算调整及预算执行情况方面

1.2022年巧家县地方财政预算批复情况。

2022117日,经巧家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审查批准:1.巧家县2022年财政收入总计4087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61200万元、提前下达及经常性上级补助收入281541万元、上年结转8797万元、调入资金1255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万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44606万元;财政支出总计408712万元,其中:上解支出6765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47599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354348万元。2.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211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21196万元。3.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1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支出17万元。4.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3801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26451万元,当年收支结余11568万元,上年结余59969万元,年末滚存结余71537万元。

2.2022年巧家县地方政府债务批准情况。

12023427日,《昭通市财政局关于核定2022年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昭财债〔202315号)核定:巧家县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总限额为33029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48095万元、专项债务82200万元。

22022628日,经巧家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批准:2022年巧家县政府债务限额为329300万元。本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7000万元用于巧家县小空山水库、小海子水库至炉房水库水系连通工程。

3.预算调整及批复情况。

20221028日,巧家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巧家县2022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12022年巧家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由年初预算408712万元调整为472666万元,总收入增加6395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由年初预算408712万元调整为472666万元,总支出增加63954万元。收支平衡。

2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由年初预算21196万元调整为32362万元,总收入增加11166万元,2022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由年初预算21196万元调整为32362万元,总支出增加11166万元。

32022年巧家县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巧家县2021年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289414万元,2022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8000万元;昭通市财政局下达巧家县2022年省级再融资债券转贷资金44606万元,该资金全部用于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总限额为33029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48095万元、专项债务82200万元。

4.2022年地方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2022年巧家县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42691万元,为年初预算61200万元的69.76%,比上年决算数60018万元减收17327万元,下降28.87%,减收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新增增值税留抵退税所致,剔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同口径增长3.9%。其中:税收收入10970万元,为年初预算30000万元的36.57%,比上年决算数41169万元减收30199万元,下降73.35%;非税收入31721万元,为年初预算31200万元的101.67%,比上年决算数21120万元增收10601万元,增长50.19%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2022年巧家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5211万元,为年初预算354348万元的114.35%,比上年决算数383873万元增支21338万元,增长5.56%。增支的主要原因:一是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比上年增加14732万元;二是工资调标;三是生态环境保护、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加快实施进度及垃圾清运等支出增支。

3)收支平衡情况

2022年全县财政收入总计489389万元;全县财政支出总计485423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3966万元。

5.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2022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11801万元,为年初预算15400万元的76.63%,比上年的1599万元增收10202万元,增长6.38倍。增收原因主要是加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力度,盘活玉屏尚城房地产并补缴土地出让收入,全年土地出让收入增收10284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2022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1885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77777万元减支58918万元,下降75.8%。减支原因主要是本年政府专债收入减少,相应支出减少所致。

3)收支平衡情况。2022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31891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26009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5882万元。

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总计1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支出5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14万元。

7.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2022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15376万元,为年初预算138019万元的83.6%,比上年决算数102946万元增收12430万元,增长12.1%。增收的主要原因:一是县财政完成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清算8311.46万元保费收入;二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个人缴费标准由100元提高到200元而增收2740万元。

22022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219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26451万元的96.45%,比上年支出数109024万元增支12934万元,增长11.9%。增支主要原因:2021年因国家智慧医保上线,部分功能尚未完善,导致在2022年才结算支付2021年定点医疗机构9—12月医药费8013.50万元,扣除此因素,2022年实际支出较2021年降低了7.45%。收支相抵,本年超支658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53676万元。

8.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使用情况

巧家县2021年年末政府债务余额为289414万元,2022年取得地方政府债券资金52606万元,其中: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8000万元、市级下达巧家县地方政府省级再融资一般债券资金44606万元。截至2022年年末,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已按用途使用支付资金7440万元,已偿还到期债务47600万元,年末政府债务余额294420万元,未超2022年上级核定巧家县地方政府债务总限额330295万元。

(二)信息化建设情况方面

巧家县2022年以来财政投入信息化建设资金1070万元,其中:巧家县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防火监测调度系统及数据库建设项目500万元、巧家县公安局第二批智慧公安检查站信息化及装备建设项目570万元。审计调查了2个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项目已建成并投入使用。

审计结果表明,2022年,县财政局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聚焦财政预算编制、资金分配管理,贯彻落实过紧日子思想,严控一般性支出,大力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全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2022年受新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影响,财政收入有所下滑,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42691万元,占年初预算61200万元的69.76%;严格执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遏制债务增量。同时,审计也发现存在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下达不及时、预备费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需进一步完善。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上年度审计发现问题部分未完成整改

1.未及时收回国库借款390.89万元。

(二)未按规定进度支付财政直达资金11549.61万元

2.非税收入842.86万元未缴入国库。

3.未及时下达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7682.27万元。

4.省级财政资金2020—2022年被用于平衡预算资金共35602.95万元。

5.预备费管理使用不规范,涉及金额3600万元。

6.巧家县林业和草原局和巧家县公安局信息化建设项目未及时组织验收,也未办理竣工结算。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一)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关于上年度审计发现问题部分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县财政局应按审计报告提出的处理意见认真研究,及时完成审计整改;关于非税收入842.86万元未缴入国库的问题,责令县财政局将未缴的非税收入842.86万元及时缴入国库;关于未及时下达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7682.27万元的问题,县财政局应及时下达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7682.27万元;关于省级财政资金2020—2022年被用于平衡预算资金共35602.95万元的问题,县财政局应积极筹措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关于预备费管理使用不规范,涉及金额3600万元的问题,财政局应制定并完善预备费管理制度,严格预备费安排使用范围、动用程序及决策程序;关于巧家县林业和草原局和巧家县公安局信息化建设项目未及时组织验收,也未办理竣工结算的问题,巧家县林业和草原局、巧家县公安局应对上述对应项目及时组织验收并办理竣工结算。

(二)县审计局提出审计建议:一是针对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被用于平衡预算问题,特别是被用于平衡预算的三保资金,建议县财政局加强对惠民生资金监管,严格落实相关政策要求,及时发挥资金效益。二是建议制定并完善预备费管理制度,严格预备费安排使用范围、动用程序及决策程序。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巧家县财政局提供的整改资料表明,截至20231014日,已整改问题6个,对上年度审计发现问题部分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已整改477.16万元,正在整改11463.34万元;对非税收入842.86万元未缴入国库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对未及时下达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7682.27万元的问题,已整改6286.37万元,正在整改1395.89万元;对省级财政资金2020—2022年被用于平衡预算资金共35602.95万元的问题,已整改14923.16万元,正在整改20679.79万元;对预备费管理使用不规范,涉及金额3600万元的问题,正在整改;对巧家县林业和草原局和巧家县公安局信息化建设项目未及时组织验收的问题,也未办理竣工结算的问题,巧家县林业和草原局已完成整改、巧家县公安局正在整改。


巧家县本级2022年度财政决算草案编制

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巧家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329—515日对巧家县本级2022年度财政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巧家县财政局提供的2022年县本级决算报表反映,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489389万元,支出总计485423万元,结余39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31891万元,支出总计26009万元,结余 588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19万元,支出总计5万元,结余1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15376万元,支出总计121958万元,当年超支658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53676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22年巧家县财政局对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编制和汇总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决算草案编制在上级财政部门未最终确定转移补助的情况下,提供的决算草案编制基本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级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相关收支数与总预算会计帐、金库报表一致,但在决算草案编制中还存在未及时收回国库对外借款、三保资金未及时分配下达的问题,需及时纠正和规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未及时收回国库对外借款4500000

2.三保资金未及时分配下达指标1093528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巧家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未及时收回国库对外借款4500000元的问题,要求巧家县财政局应尽快收回国库出借资金4500000元,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完整,充分发挥资金效益。对三保资金未及时分配下达指标1093528元的问题,截至2023430日已分配下达指标39228元(中小学公用经费),仍有1054300元未分配下达,要求巧家县财政局应及时将保基本民生资金1054300元及时分配下达到位。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建议:一是巧家县财政局应加强对出借资金的清理,根据借款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采取相应措施及时收回借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二是巧家县财政局今后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分配下达三保资金指标进一步提高惠民生资金效率。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巧家县财政局进行了整改。根据提供的整改资料,截至20231013日,已整改问题1个,正在整改问题1个。整改情况如下:针对未及时收回国库对外借款4500000元的问题,正在整改,于20236月发函至借款单位催收还款。针对三保资金未及时分配下达指标1093528元的问题,已整改,巧家县财政局已将指标全部下达至预算单位。

  

巧家县2020—2022年代编预算专项

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巧家县审计局于20232—3月,对巧家县财政局2020—2022年代编预算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调查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0—2022年巧家县财政代编预算合计35969万元(基本支出预算2600万元、专款预算33369万元),基本支出预算主要包括机关事业单位抚恤金1300万元、退休人员住房补贴1300万元;专款预算主要包括债券还本付息29054万元、非本级预算单位工作经费3677万元、地方财政承担津补贴638万元。代编预算情况均编入各年度《巧家县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中提请县级人大会议审查批准。2020—2022年代编预算下达资金合计27915万元(基本支出1748万元、专款26167万元),预算执行率为77.61%;结余资金累计8054万元(基本支出852万元、专款7202万元),结余资金财政部门收回统筹安排。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巧家县财政2020—2022年代编预算规模为35969万元,下达拨付资金27915万元,收回财政统筹安排使用资金8054万元,代编预算已纳入巧家县地方财政预算,且经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但审计同时发现存在扩大代编预算规模、预算结余资金未按规定收回统筹、年初代编预算事项未经人民政府批准、未按规定时限下达代编预算资金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代编预算未经县政府批准。

2.扩大代编预算规模7528.61万元。

3.代编预算下达不及时。

4.国家税务总局巧家县税务局未按规定上缴预算结余资金458.94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一)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代编预算未经县政府批准的问题,巧家县财政在今后确需代编预算的事项,应及时报县政府批准;扩大代编预算规模7528.61元的问题,巧家县财政在今后代编预算工作中,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细化预算,严格控制代编预算规模,提高预算资金执行率;代编预算下达不及时的问题,巧家县财政在今后应及时下达代编预算资金;国家税务总局巧家县税务局未按规定上缴预算结余资金458.94万元的问题,巧家县财政局应督促国家税务总局巧家县税务局将预算结余资金458.94万元缴回县级国库统筹。

(二)县审计局提出审计建议:一是建议巧家县财政按规定时限,及时下达代编预算资金;二是建议巧家县财政局加强代编预算资金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对有预算结余资金的单位,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将结余资金收回统筹使用,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巧家县财政局提供的整改资料表明,截至2023817日,已整改问题4个,对代编预算未经县政府批准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对扩大代编预算规模7528.61万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对代编预算下达不及时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对国家税务总局巧家县税务局未按规定上缴预算结余资金458.94万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巧家县财政局已督促国家税务总局巧家县税务局于2023418日将预算结余资金458.94万元缴回县级国库

 

巧家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巧家县审计局于20236—7月,对巧家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县交警大队属巧家县公安局内设机构,其主要职责为:负责组织、指挥和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实施全县城乡道路交通管理和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指导全县交警维护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负责机动车辆安全检查、牌证发放和驾驶员考核工作等。下设有11个中队,编制人数24人,在职在编民警实有人数18人,辅警实有人数253人。车辆编制数11辆,实有13执法执勤用车,实有警用摩托车73辆。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开设有5个银行账户。

(二)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县交警大队编制2022年初预算收入1805.23元,预算支出1805.23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661.77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6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49万元。县财政批复年初预算总额为1805.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5.23万元。

2022年,财政拨款决算收入2907.89万元,财政拨款决算支出2907.89万元,无结余。

审计结果表明,2022县交警大队在县委、县政府及县公安局的领导下,积极主动开展各项交通管理工作,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保持平稳。提供的会计资料能真实反映2022年度预算收支情况,会计核算基本能反映单位财务收支状况。但同时存在预算编报不实、虚列预算支出、非税收入未缴入国库、单位工会违规发放劳务费等问题,需要加以纠正和规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报不实,套取财政预算资金36.48万元。

2.虚列预算支出,涉及资金0.25万元。

3.2022以拨作支21.95万元。

4.非税收入0.7万元未缴入国库。

5.公安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未设置会计账簿。

6.单位工会违规发放劳务费5.25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一)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关于预算编报不实,套取财政预算资金36.48万元的问题,责令县交警大队将套取的财政预算资金36.48万元缴入县级国库;关于虚列预算支出,涉及资金0.25万元的问题,责令县交警大队限期追回资金0.25万元并缴入县级国库;关于2022以拨作支21.95万元的问题,县交警大队应对以拨作支问题进行及时清理,取得合法票据,列支单位支出;关于非税收入0.7万元未缴入国库的问题,责令县交警大队将未缴的非税收入0.7万元及时缴入县级国库;关于公安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未设置会计账簿的问题,县交警大队应限期设置会计账簿,对公安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进行会计核算;关于单位工会违规发放劳务费5.25万元的问题,县交警大队应督促单位工会对违规发放的劳务费进行清理收回。

(二)县审计局提出审计建议:一是强化预算编制和管理,严格执行预算相关规定,确保预算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二是增强财经法规意识,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会计制度的各项规定。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巧家县交警大队提供的整改资料表明,截至20231013日,已整改问题6个,对预算编报不实,套取财政预算资金36.48万元的问题,正在整改;对虚列预算支出,涉及资金0.25万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对2022以拨作支21.95万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对非税收入0.7万元未缴入国库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公安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未设置会计账簿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对单位工会违规发放劳务费5.25万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巧家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财政预算

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巧家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33302023515对巧家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巧家县林业和草原局为正科级政府工作部门,内设机构7个,下属事业单位9个;人员编制数81名,实有在职在编73人;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2022年年初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1354.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4.10万元。

2022年部门决算报表反映:上年结转结余26.45万元,本年收入13762.23万元,总支出13759.43万元,结转结余29.25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22巧家县林业和草原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聚焦中央、省、市林业政策和上级下达各项林业专项资金,基本能做到围绕年初预算资金和上级下达专项资金安排支出,保障部门运转正常,落实林业政策和推进项目建设。同时审计也发现虚增项目支出、非税收入未按规定上缴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上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未完成整改136013051.04元。

2.拖欠中小企业账款8265567.00元,影响促进优化营商环境。

3.未按照招投标文件和中标文件订立合同,导致多支付项目资金901042.00元。

4.非税收入214325.53未缴入国库。

5.违规在项目经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9278.50元。

6.上年结转结余支出48658.52元未纳入决算编报。

7.固定资产处置收入1000元未按规定上缴。

8.固定资产账实不符530923.81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巧家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未完成整改的问题,要求按审计报告提出的处理意见认真研究,及时完成审计整改;对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问题,要求及时组织协调资金化解;对未按照招投标文件和中标文件订立合同并多支付款项的问题,责令限期追回款项并缴入县国库;对非税收入未缴国库的问题,审计期间已整改;对违规列支公务接待费的问题,责令协调财政部门归还原资金渠道;对结转结余支出未纳入决算编报的问题,要求调整账务,严格编制决算,做到收支真实、数额准确;对固定资产处置收入未按规定上缴的问题,责令及时按规定上缴县级国库;对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要求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做到账实相符和账账相符。

巧家县审计局提出审计建议:一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要求组织项目实施;二是严格按照规定使用预算资金;三是按照资产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对资产进行盘点、对账,做到账实相符和账账相符

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根据巧家县林业和草原局提供的整改情况有关资料,截至2023915日,已整改问题4个,正在整改问题4个。

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正在整改;对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问题,正在整改;对未按照招投标文件和中标文件订立合同并多支付款项的问题,已整改;对非税收入未缴国库的问题,审计期间已整改;对违规列支公务接待费的问题,已整改;对结转结余支出未纳入决算编报的问题,正在整改;对固定资产处置收入未按规定上缴的问题,已整改;对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正在整改。 

 

巧家县第三中学2022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巧家县审计局于2023621—731日对巧家县第三中学2022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巧三中属于县级完全中学,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核定人员编制共244人,全部为事业编制人员,202212月末实有在职在编职工241人、临聘人员22人,退休人员3人。截至2022年秋季学期,共有在校学生3505人,其中:高中学生549人、初中学生2956人。巧三中2022年年初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额均为5133.7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84.25万元、事业收入49.5万元);2022年财政拨款决算收入4483.7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444.29万元、事业收入39.47元),财政拨款决算支出4483.76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巧家县第三中学2022年基本能够执行县财政批复的单位预算,提供的会计资料能真实反映本单位预算收支情况,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策,会计核算能反映单位财务收支状况。但同时存在学校未及时兑付困难家庭学生补助金、向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发放困难家庭学生补助金及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应兑付未兑付困难家庭学生各类补助金244.53万元。

(二)向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发放困难家庭学生补助金16.76万元。

(三)应纳入贫困家庭学生补助对象的学生未纳入。

(四)非税收入46.48万元未缴入国库

(五)存量资金未按规定及时上缴39.42万元。

(六)部分会计科目使用不规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巧家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应兑付未兑付困难家庭学生各类补助金244.53万元的问题,巧三中应积极协调沟通相关部门,及时兑付补助资金;针对向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发放困难家庭学生补助金16.76万元的问题,责令巧三中追回已违规发放的各类学生补助金5.96万元缴入县级国库,将未发放的不符合条件对象的补助资金指标10.8万元退回县财政,并将不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退出补助范围;针对应纳入贫困家庭学生补助对象的学生未纳入的问题,巧三中应及时对学生信息进行比对梳理,将在校应纳入补助未纳入的学生纳入补助;针对非税收入46.48万元未缴入国库的问题,责令巧三中将非税收入46.48万元按规定及时上缴县级国库;针对存量资金未按规定及时上缴39.42万元的问题,责令巧三中及时将存量资金39.42万元上缴县级国库;针对部分会计科目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巧三中应按照实际发生的经济事项进行会计核算,规范使用会计科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巧三中应积极协调沟通相关部门,及时兑付补助资金;学校推进与部门的信息共享,使在校应纳入补助的学生全部纳入,应补尽补;学校应重视财务管理,提高财务管理及相关业务管理水平。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巧三中高度重视,积极整改。截至20231012日,整改情况如下:针对应兑付未兑付困难家庭学生各类补助金244.53万元的问题,巧三中已兑付部分补助资金,正在整改;针对向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发放困难家庭学生补助金16.76万元的问题,已收回部分补助金,正在整改;针对应纳入贫困家庭学生补助对象的学生未纳入的问题,已完成整改;针对非税收入46.48万元未缴入国库的问题,已完成整改;针对存量资金未按规定及时上缴39.42万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针对部分会计科目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东西部协作企业帮扶产业资金专项审计  

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巧家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43—519日,对巧家县东西部协作企业帮扶产业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2021—2022年巧家县东西部协作资金项目基本情况

2021—2022年巧家县东西部协作资金共计实施项目32个,已完工30个,到位资金12990万元,已使用资金12700.03万元,结存资金289.97万元(含完工项目质保金),其中:2021年计划实施项目19个,实际实施项目18个,已完工17个,到位资金6615万元,已使用资金6346.17万元,因有1个项目未实施而结转下年资金150万元,结存资金118.83万元;2022年计划实施项目14个,实际实施14个,已完工13个,到位资金6375万元,上年结转资金150万元,已使用资金6353.86万元,结存资金171.14万元。

(二)2018—2022年保利集团定点帮扶项目基本情况

2018—2022年保利集团定点帮扶巧家县共计实施项目17个,已完工12个,资金到位2397万元,已使用资金1752.29万元,截至20235月,结存资金644.71万元(含完工项目质保金)。    

审计结果表明,自上海市普陀区及保利集团结对帮扶巧家县以来,巧家县委、政府高度重视,紧紧围绕巧家县巩固脱贫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工作,通过产业帮扶、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提升等项目的实施,有效改善了项目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同时在人才培养、办学条件、劳务协作等方面,也给予巧家县有力支持,为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效助力。但审计同时也发现存在项目资金使用、项目建设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违规报销差旅费12802.86元。

2.扩大支出范围列支资助资金5000元。

3.项目资产未移交村集体。

4.金塘镇兴隆村冷库建设项目进度迟缓,未能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违规报销差旅费12802.86元的问题,要求巧家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限期将违规报销差旅费12802.86元归还原资金渠道;对扩大支出范围列支资助资金5000元的问题,要求巧家县教育体育局追回不符合资助对象发放助学金5000元,并上缴县级财政;对项目资产未移交村集体的问题,要求巧家县人民政府白鹤滩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将已完工项目资产移交旧营村村集体;对金塘镇兴隆村冷库建设项目进度迟缓,未能达到预期绩效目标的问题,要求金塘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沟通协调,切实加强项目建设,有力推进项目建设实施进度,充分发挥项目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根据巧家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巧家县教育体育局、巧家县白鹤滩街道办事处、金塘镇人民政府提供的整改资料表明,截至20231013日,已全部完成整改,对违规报销差旅费12802.86元的问题,巧家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已将违规报销的差旅费12802.86元退回县级财政;对扩大支出范围列支资助资金5000元的问题,巧家县教育体育局已追回不符合资助对象发放助学金5000元,并上缴县级财政;对项目资产未移交村集体的问题,巧家县人民政府白鹤滩街道办事处已将完工项目资产移交旧营村村集体;对金塘镇兴隆村冷库建设项目进度迟缓,未能达到预期绩效目标的问题,金塘镇兴隆村冷库建设项目已完工,并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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