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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家县招商引资项目引进评估机制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5-03-11
来源: 巧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出台背景

为提高招引项目质量和效益,提升项目履约率、资金到位率和投产率,真正实现招得来、建得成、落得下、留得住,促进更多优质项目落地巧家,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制定依据

根据《昭通市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要求,完善招商引资项目审核评估机制,规范项目引进事前评估及事中事后管理,特制定巧家县招商引资项目引进评估机制。 

三、主要内容

招商引资项目引进评估机制共4章16条内容。

第一章评估内容,共10条。主要明确评估是否属国家鼓励产业和发展方向,是否契合县主导产业定位与总体布局,责任单位为多部门;审核是否符合安全、生态环境规定,重大隐患项目一票否决,多部门负责;查看是否符合各类规划、产业政策及规划经济指标和建筑相关指标要求,由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负责;评估是否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符合土地供应政策、用地原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多部门负责;判断水、电、煤等资源消耗是否符合节能降耗与能源总量控制要求,由县发改局等部门负责;考量投产后投入产出、税收贡献、带动就业等情况,责任单位包括县财政局等;评估带动产业发展、抗风险能力及未来规划目标等,由县发改局等相关单位负责;评估可能造成的社会不稳定因素,由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负责;评估是否符合消防等有关要求,提出扶持政策建议,由相关单位负责;由项目引进单位或乡镇(街道)根据项目建设内容补充。

第二章评估程序,共2条。主要明确项目考察方面,项目引进乡镇(街道)或县直单位牵头企业洽谈和实地考察,提前拟定招商方案精准招商。对有投资意向项目,项目包装单位组织有关部门考察企业,考察结束后及时向县投资促进局提供书面考察报告,内容涵盖投资方和项目多方面信息。项目评估方面,评估前,项目引进方需在评估会议召开5个工作日前提交项目资料,对资料真实性负责;会议评估项目,由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召集相关单位开展评估会议,各单位提出评估意见,研究优惠政策建议并安排下步工作;组织评估反馈,招商引资项目评估领导组收集评估意见表报县投资促进局,同时反馈企业协商后续事宜;结果应用,评估通过项目签投资协议书,相关部门办前期手续促落地,未通过项目修改完善材料后可再次评估,连续两次未通过原则上终止招引;依法依规签订协议,招引单位与企业做好沟通洽谈、意见征询、合法性审查等工作,依法依规签投资协议;全力推动项目落地,县投资促进局将签协议项目纳入重点项目库,明确挂钩领导,项目属地乡镇(街道)参与,各行业主管部门协助做好前期工作并加快审批进度,材料齐全后将项目纳入招商引资全生命周期系统。

第三章责任追究,共1条。主要明确按照管理和职责权限,依法依规追究在招商引资项目评估过程中存在的项目引进事前评估弄虚作假,影响项目正常落地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造成经济、资源、生态环境等方面重大损失的失职失责的相关人员责任。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采取通报、书面检查、约谈、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问责,涉嫌违纪、违规、违法的,移送相关部门依纪、依规、依法处理。

第四章工作要求,共3条。主要明确未经评估组评估或评估未通过的招商引资项目,不得擅自签订投资合同(协议)安排落地;县投资促进局要指导项目主引单位按工作流程开展项目招引工作,认真做好工作衔接,确保项目引进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本机制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相关文件:巧家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巧家县招商引资项目引进评估机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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