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策解读

《巧家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4-08-06
来源:

 

为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按照省市关于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要求,及时对乡镇“接不住、管不好、用不着”的赋权事项进行动态调整,对乡镇迫切需要而没有赋权的事项进一步赋权,巧家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调整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的通知》(巧政发〔2024〕14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3年,省人民政府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行政赋权指导目录,市、县两级根据实际情况分别进行了统一赋权,部分乡镇(街道)自主选取部分事项作为自选赋权事项,共同组成了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形成了“一乡镇(街道)一清单”。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云政发〔2023〕9号)文件规定:“乡镇(街道)赋权后,经过一段时间运行,仍然接不住、管不好的赋权事项,各地要结合实际及时进行调整,确保赋权的有效性和精准性”和省市相关工作要求,我县决定对乡镇(街道)接不住、管不好、用不到的赋权事项和迫切需要且接得住、管得好的赋权事项及时动态调整。

二、《通知》拟定过程

2024年6月,按照省、市要求,县委编办牵头组织县司法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采取乡镇(街道)书面自评、县调研组实地评估等方式,对赋权以来各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履行情况进行了全覆盖摸底评估,形成了初步意见。7月26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召集所涉行业主管部门专题进行研究,初步确定了本次动态调整事项。8月6日,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形成了《通知》。

三、调整内容

《通知》共调整34项行政职权。一是因迫切需要且接得住、管得好,需增加17个乡镇(街道)“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1项行政职权;二是因接不住、管不好,玉屏街道退回19项、药山镇退回2项、小河镇退回13项行政职权(部分有重合,合计31项);三是因法律法规废止,需取消15个乡镇“农村住房建设验收”和“对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监护人未按规定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就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处罚”2项行政职权。

四、相关要求

《通知》印发后,各乡镇(街道)、县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抓紧做好工作衔接和落实。各乡镇(街道)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扛实扛牢主体责任,结合此次权责清单调整要求,加快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落实配强执法人员,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县级主管部门要聚焦主责主业,抓好退回行政职权的履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做好赋权事项的业务培训,同时加强现场执法指导,常态长效与乡镇(街道)开展联合执法。


相关文件:巧家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的通知


  

主办单位:巧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务热线:0870-30260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运维联系电话及邮箱:0870-2138980 szftgx@126.com

滇公网安备53062202000108号 滇ICP备17004231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530622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