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决定组织对“巧家县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贸行业及执法检查专家服务”进行比选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诚邀具备承担本项目能力的中介机构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巧家县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贸行业及执法检查专家服务。
(二)服务期限: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三)服务内容:
1、危险化学品企业专家服务。具体采购需求为:
(1)提供专业技术服务: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为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建设项目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天然气管道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提供专家技术服务;根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要求,为新建、改建、扩建烟花爆竹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提供专家技术服务。
(2)事故隐患排查及执法检查: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依靠专家查隐患促整改工作制度>的通知》(安监总厅﹝2014﹞73号),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3)应急救援: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为事故救援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服务要求:
(1)提供专业技术服务:需5名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其中三分之二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符合相关专业的专家。专家应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思想作风端正,身体健康,工作业绩突出,从事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安全生产实践经验丰富。
(2)事故隐患排查及执法检查:需2名符合相关专业的专家,且从事本专业5年以上,1名及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应急救援:根据事故情况,需2名符合相关专业的专家,且从事本专业5年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服务费用:
服务费用按照开展服务企业家数计,专家在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交通费、食宿费等由中介机构承担,具体分为:
(1)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元/家/次);
(2)事故隐患排查及执法检查:县辖区检查(元/家/次);
(3)应急救援(元/天)。
2、非煤矿山企业专家服务。具体采购需求为:
(1)安全隐患排查及执法检查: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依靠专家查隐患促整改工作制度>的通知》(安监总厅﹝2014﹞73号),组织专家对纳入转型升级的非煤矿山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应急救援: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根据相关事故初报情况,组织专家赴现场参与事故救援。
(3)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组织专家对企业申请的项目进行审查。
服务要求:
(1)安全隐患排查及执法检查:需2名专家,专业为采矿工程类,并从事本专业5年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若中介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的,可以聘请云南省非煤矿山专家库专家参与。
(2)应急救援: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根据事故情况,需2—3名专家,专业为采矿工程类,并从事本专业5年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若中介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的,可以聘请云南省非煤矿山专家库专家参与。
(3)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需5名符合相关专业的专家,其中至少两名专家是采矿工程类专业,并从事本专业5年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若中介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的,可以聘请云南省非煤矿山专家库专家参与。
(4)中介机构派往本项目的专家及工作人员必须为提供服务的专家,原则上不得替换,若有特殊原因,需取得巧家县应急管理局同意。
(5)中介机构编制的资料及形成的报告等必须符合巧家县应急管理局要求,若不符合要求,中介机构应予以修改,直至达到巧家县应急管理局的要求为止。
服务费用:
安全隐患排查及执法检查:按照开展检查矿山(元/次/座)计;
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按开展审查的次数计(元/次);
应急救援:按开展救援的天数计(元/天);
专家交通费、食宿费等由中介机构承担。
3、工贸行业企业专家服务。具体采购需求为:
(1)三级巡查四级预警专业技术服务。根据《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在重点工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动态巡查和预警工作的通知》(云应急〔2020〕10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依靠专家查隐患促整改工作制度>的通知》(安监总厅﹝2014﹞73号)工作要求,对全县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6户重点工贸企业开展三级巡查四级预警,聘请专家参加隐患排查,提供专业技术服务。
(2)开展工贸重点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按照《云南省2023年工贸重点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工作部署,巧家县确定2户企业(云南昊龙实业集团巧家白鹤滩建材有限公司、昭通市长江丝绸有限公司)。
服务要求:
(1)中介机构需安排2名专家,按照巧家县应急管理局提供的企业名单开展隐患排查,形成6户重点工贸企业《高风险源点清单》、《隐患清单及各项隐患的红、橙、黄、蓝风险定级情况》、《高风险源点分布图》。
(2)中介机构所使用专家必须具备较扎实工贸行业安全管理方面隐患排查及提出合理有效治理措施的能力,具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以及高风险源点和隐患辨识管控等方面知识能力的知名专家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负责对整个项目的总体协调和沟通,负责对整个项目质量和进度进行管理监督,负责对整个项目过程的管理监督。
(3)中介机构所使用的专家需熟悉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具有工贸行业安全检查、隐患排查丰富工作经验,具备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或二级及以上安全评价师且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具备工贸行业安全风险管控、安全管理方面隐患排查及提出合理有效治理措施的能力;具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以及高风险源点和隐患辨识管控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4)中介机构派往本项目的专家及工作人员必须为提供服务的专家,原则上不得替换,若有特殊原因,需取得巧家县应急管理局同意。
(5)中介机构需配备性能安全的交通工具以及基本办公保障用品;可安排适当的工作人员辅助专家进行工作,工作人员主要负责辅助专业专家开展检查、档案资料查阅、组织培训、后期指导服务等工作,但严禁代替专家检查。
(6)中介机构编制的资料及形成的报告等必须符合巧家县应急管理局要求,若不符合要求,中介机构应予以修改,直至达到巧家县应急管理局的要求为止。
服务费用:
(1)专家组费用按开展检查企业户数计(元/次/户);
(2)专家交通费、食宿费等由中介机构承担。
二、中介机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中介机构具体资格条件要求:
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许可的安全技术服务机构。
3、所提供的服务国家如有强制性要求的,必须符合要求。
三、比选报名注意事项:
1、凡有意参加比选的中介机构请于2023年8月7日至8月11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在巧家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股报名。
2、报名时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照、法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专家职称证书原件进行现场审查,并提交以下一套装订成册、密封贴条的复印件资料(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企业营业执照;
(2)由应急管理部门认定的相关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资格证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5)机构基本情况、人员结构及配置、专家聘用证明;
(6)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资格证书及个人简历;
(7)根据购买需求形成的具体服务方案;
(9)相关业务案例;
(10)服务报价。
3、中介机构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参加整体项目比选,也可以选择项目中的一项、两项或者多项参加比选。
4、以上有任何一项审核未通过的,资格审核为不合格,不能参与下一步比选活动。
5、如中介机构的各类证书原件正在变更、年检的,须有相应行业管理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并注明证书主要相关内容。
四、比选规则。
若报名参加此次比选的中介机构不足3家,县应急管理局将另行发布比选公告或采取邀标议标方式进行。此次比选成立比选评审组,比选结果由评审组评审决定。
五、比选时间及地点:
1、比选时间:视报名情况定。
2、比选地点:巧家县应急管理局会议室。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巧家县应急管理局
地 址:巧家县玉屏街道大沙坝移投大厦九楼
联 系 人:刘诗明
联系电话:0870-3024409
邮 箱:ajjbgs2007@126.com。
巧家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