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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家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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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巧家县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

第一条  根据《中共昭通市委办公室 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巧家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昭办通〔2019〕12号)和《中共巧家县委办公室  巧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巧家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巧办发〔2019〕2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巧家县应急管理局是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巧家县应急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政策和规定,负责全县应急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县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工作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级应对较大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组织较大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协调县直有关单位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和指导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地质灾害和安全生产等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综合减灾规划编制并督促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组织协调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较大以上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巧家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按照上级和县委、县政府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巧家县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责权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1. 与巧家县自然资源局、巧家县水务局、巧家县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巧家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有关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县级应对较大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组织较大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减灾计划,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巧家县自然资源局、巧家县水务局、巧家县林业和草原局、巧家县气象局等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指导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

(2)巧家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报预警和灾情报告等工作,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3)巧家县水务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旱灾害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4)巧家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落实巧家县应急指挥机构以及巧家县水务局防汛抗旱的有关要求,执行巧家县应急指挥机构指令。

(5)巧家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和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6)必要时,巧家县自然资源局、巧家县水务局、巧家县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巧家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2. 与巧家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1)巧家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巧家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2)巧家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巧家县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二、巧家县应急管理局内设股室

第四条  巧家县应急管理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文件收发、会务、档案、公务接待、保密、信访、政务公开、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财务、装备、资产管理、采购、招投标等工作;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承办巧家县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应急指挥中心。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难分级应对制度和机制,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下达巧家县应急指挥机构的指令,协调县直有关单位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督促由承担相应职能的股室编制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县级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县级应对较大灾害以上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指导全县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教育训练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组织编制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承办巧家县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应急救援股。负责县级火灾救援预案的编制工作;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综合减灾规划编制并督促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负责县级水旱灾害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工作;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工作;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较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承办巧家县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综合协调股。组织协调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指导监督有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性的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组织、督促、协调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承办巧家县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五)危化监管股。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县级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督促指导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备案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禁毒、反恐等工作;承办巧家县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六)非煤矿山股。负责非煤矿山(含尾矿库、地质勘探、采掘施工、选矿厂)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负责编制县级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督促指导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备案工作;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指导监督非煤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缉枪治爆等工作;承办巧家县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七)行政审批股。组织起草有关政策措施及规范性文件草案,承担相关政策研究等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组织推进“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承办巧家县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八)自然灾害股。负责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灭火、抗震救灾等自然灾害各项工作。

(九)政工科。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党群、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青妇等工作;承担机关和下属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做好思想政治建设;负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 、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扫黑除恶、综治维稳和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承担局党组日常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宣传普及工作;承办巧家县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巧家县应急管理局领导分工

第五条  巧家县应急管理局行政编制13名。设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4名(副科级),政工科长1名(副科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1名(副科级)。

胡际春  党委书记、局长

领导并主持县应急管理局全面工作,履行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第一责任人责任。

何朝芬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协助党委书记、局长负责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协助党委书记、局长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联系纪检监察部门工作。负责干部管理、保密、机构编制、工青妇、督查督办、后勤保障、档案管理、公务用车、政务公开、信息宣传、安全生产规划、绿美行动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预算、决算、内部审计、物资采购、资产管理、招投标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工作。牵头做好市、县两级安全生产检查考核工作,协助组织防汛抗旱工作。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政工科、办公室、行政审批股、危化股、财务室、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王棹林  党委委员、副局长

协助党委书记、局长负责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非煤矿山、探矿企业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县预案的演练工作。负责抓好县安委办日常工作,协调联系道路交通、水运、农机、消防、重点工程建设、特种设备、工程机械、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液化气、食品药品、教育、卫健、学校安全、水上安全、生态环保、自建房安全等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组织协调分管和联系工作的安全生产检查巡查、专项督查、专项整治、实施考核等工作,协调组织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非煤矿山股、综合协调股(安委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刘方祥  党委委员、副局长

协助党委书记、局长负责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移民、党支部建设工作,负责抓好工贸(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沟通协调应急资金、应急物资储备、应急物资调拨和紧急配送、避难设施建设、应急队伍建设和灾后重建等工作,组织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地震、地质灾害、水旱等自然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等工作。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应急救援股、综合协调股(工贸行业)、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宋先勇  党委委员、副局长

协助党委书记、局长负责应急指挥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乡村振兴挂钩、爱国卫生、文明城市创建、殡葬改革工作。负责国家安全、民族宗教、扫黑除恶、平安建设、综治维稳、依法治县、信访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负责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灾情核查、损失评估、预警预报、相关应急预案联系协调和驻村工作队员管理等工作。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应急指挥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母昌家  政工科科长

协助党委书记、局长全面负责政工科工作。配合何朝芬做好政务服务管理、保密、督查督办、后勤保障、档案管理、公务用车、政务公开、物资采购、资产管理、招投标工作。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熊明祥  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协助党委书记、局长全面负责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配合宋先勇做好国家安全、民族宗教、扫黑除恶、平安建设、综治维稳、依法治县、殡葬改革、信访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蔡元诺  四级调研员

协助何朝芬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黄云发  三级主任科员

协助宋先勇做好乡村振兴和应急值班值守工作。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工协作关系:王棹林—何朝芬—母昌家—蔡元诺;刘方祥—宋先勇—熊明祥—黄云发。

第六条  巧家县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等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中共巧家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巧家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中共巧家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四、办公地址:巧家县白鹤滩镇大沙坝移投大厦9楼。

五、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00—11:3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六、联系电话:

0870-3024406

负责人:胡际春

 


  

主办单位:巧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务热线:0870-30260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运维联系电话及邮箱:0870-2138980 szftgx@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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