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规章草案。
(二)统筹规划文化事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相关战略目标、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智慧旅游建设。
(七)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拟定文物、博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线路的规划开发,会同管理旅游发展资金及其他建设资金,引导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
(九)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负责旅行社、旅游饭店、出国(境)旅游、旅游城市创建、导游队伍、特种旅游的管理工作。
(十)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十一)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指导文化和旅游节庆会展的产品开发、品牌培育,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做好文化和旅游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推动巧家文化开放发展。
(十二)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组织实施文化艺术系统人才培养工程,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做好旅游业发展专业人才的培养、选拔、引进和管理工作;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文化艺术股、旅游股、规划发展股、市场管理股。
三、领导分工
吴 涛: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县文旅局党组和县文旅局全面工作。
吴荣斌: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 、意识形态、扫黑除恶、作风提升、营商环境、依法治县、平安建设、禁毒防艾、普法、政务服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诚信体系建设、打假打私、移民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赵开洪: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网格管理、爱卫创卫、深化改革、老干部、人才人事(职称)、国家安全、信访、维稳、保密、统计、档案、反恐、政务公开、工会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杨安碧: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乡村振兴、文化文物、生态环保、河长制、统战、团委、志愿服务、妇儿工委、救济救助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马顺彬: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负责旅游规划、项目统筹、文明创建、对外宣传(政务信息、信息调研、多媒体宣传)、议案提案办理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办公地址
巧家县白鹤滩镇堂琅大道中段(红卫街1号)。
五、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六、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654600
联系电话及传真:0870—7121006
负责人:吴涛